長樂直屬庫組織學習《福建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》
發(fā)布時間:2024-10-17 | 閱讀:228 次

  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9月26日表決通過《福建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為全面掌握《條例》內(nèi)容、認識《條例》意義、領會《條例》精神,10月15日,長樂直屬庫組織全體員工專題學習《福建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》。

  《條例》共9章70條,內(nèi)容包括總則、糧食生產(chǎn)、糧食儲備、糧食流通、糧食質(zhì)量、糧食應急、監(jiān)督管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,是我省為保障地方糧食有效供給,確保福建糧食安全專門出臺的地方性法規(guī)。

  鄭頌主任帶頭領學,逐字逐句領學《條例》,并從糧食生產(chǎn)、法律責任尤其是糧食儲備的職責進行認真解讀。他強調(diào):《福建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》是我省糧食流通領域的第一部省級地方性法規(guī),全庫職工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認識條例的重大意義,全面準確理解內(nèi)涵,深入把握新規(guī)定新要求,切實利用《條例》給予的職能職責,管好糧食儲備,守住“八閩糧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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